年度苏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通知(第六期)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》和《江苏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要求,持证社工每年需接受一定时长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。苏州市民政局拟于7—12月份分层分类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,具体由苏州科技大学承办。因疫情防控要求,本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。现将第六期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1.培训时间:年8月27日全天(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:30—4:00)
2.培训地点:苏州科技大学企业
年度苏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通知(第六期)
根据民政部《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》和《江苏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要求,持证社工每年需接受一定时长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。苏州市民政局拟于7—12月份分层分类举办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,具体由苏州科技大学承办。因疫情防控要求,本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。现将第六期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与地点
1.培训时间:年8月27日全天(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:30—4:00)
2.培训地点:苏州科技大学企业